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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海运门到门还是港到港?四种交付形态一次选对

Door-to-door or port-to-port for Indonesia? Choosing among four delivery models
Door-to-door atau port-to-port untuk Indonesia? Memilih dari empat model pengiriman
🟢 站内口径 · 2026-09-22 复核 四种形态 × 六个维度对照 选型三问决策 DDP 详见双清专页

先说结论

  • 门到门和港到港不是谁好谁坏,是风险和税单归谁的问题。三分钟做完三个判断(见下面「选型三问」),基本就能定下来。
  • 判断的第一问永远是:收货方自己有没有 API + NPWP。没有,就不能以他的抬头清关,形态选择直接少一半。
  • 第二问:收货方要不要拿自己名下的税单做进项抵扣。要,就不能走包税 —— 包税的税是按别人的抬头计提的,税单不在你名下。
  • DDP 双清包税的运作细节与风险,见 DDP 双清专页;本页只把它当作四种形态之一放进来比,不重复展开。

四形态 × 六维度主表

形态中国端操作印尼清关印尼派送税费承担税单归谁
港到港(CY/CY)发货人送到起运港、出口报关收货人自行清关(自备 API + NPWP,或另委托清关行)收货人自行安排收货人收货人名下
门到港含中国内陆提货与出口报关收货人自行清关收货人自行安排收货人收货人名下
港到门发货人送到起运港、出口报关由代理按约定抬头清关含内陆派送按约定看抬头归谁
门到门(Door to Door)含中国内陆提货与出口报关由代理按约定抬头清关含内陆派送到收货地址按约定(常见为包税)看抬头:代理抬头则不在收货人名下

「税单归谁」这一列是本页最值钱的一列:它决定了收货方能不能做进项抵扣,也决定了这票货在财务上算不算一笔能核的正规进口。

和贸易术语怎么对上:看风险在哪一程转移

  • 与其背术语定义,不如只盯一条线:风险从发货人转到收货人的那个点在哪
  • FOB:风险在起运港装上船就转移。海运段之后的一切(含印尼清关与派送)都归收货人 —— 对应上面的港到港。
  • CIF:卖方付运费与保险到目的港,但风险仍在装上船时转移。所以 CIF 不等于「卖方管到底」,目的港出事还是收货人的事。
  • DAP:风险在送到指定目的地才转移。对应港到门 / 门到门,但清关进口的税与责任仍按约定。
  • DDP:卖方把进口清关与关税也扛下来。对应门到门 + 包税。术语口径见 DDP 双清专页(Incoterms 2020)。
  • 一句话提醒:术语决定风险边界,不决定税单归谁。税单归谁看的是「用谁的抬头清关」,这是两件事,别混。

选型三问

问什么答案指向
收货方自己有没有 API + NPWP没有 → 不能以他的抬头清关,只能由有资质的一方按其抬头申报,形态锁定在「代理清关」一侧(港到门 / 门到门)
收货方要不要拿自己名下的税单做进项抵扣?要 → 不能走包税,必须用收货方自己的抬头清关(港到港 / 门到港 + 自营清关)
这票货有没有被 Lartas 或认证门槛管住?有 → 谁来承担「证件没到位」的后果要写进约定;边境类 Lartas 没办货直接不放行,关后类不卡清关但卡销售,见 认证页资质页
三问答完怎么落
一答「没有」+ 二答「要」是互相矛盾的组合 —— 没有资质又要自己名下的税单,这两件事不能同时成立。遇到这种情况,先解决资质(办 API),再谈形态,不要在形态上硬凑。

走包税的代价:一笔可复算的账

  • 包税不是「省事不要钱」,代价有两层:税按别人的资质口径计提(无 API 即 PPh 22 按 7.5%,而不是 2.5%),以及税单不在收货人名下,无法做进项抵扣
  • PPh 22 三档:有 API + NPWP 2.5%;无 API 7.5%;无 NPWP 在正常税率上加征 100%。计税基数为 CIF + BM。
算例(CIF USD 10,000,汇率按 Rp 16,000/USD 计)有 API 抬头无 API 抬头
CIF 折印尼盾Rp 160,000,000Rp 160,000,000
BM 进口关税(按税号,此处以 10% 为例)Rp 16,000,000Rp 16,000,000
PPN 增值税(法定 12%,非奢侈品按 DPP = 11/12 计征,有效 11%)× (CIF + BM)Rp 19,360,000Rp 19,360,000
PPh 22(2.5% vs 7.5%)× (CIF + BM)Rp 4,400,000Rp 13,200,000
三税合计Rp 39,760,000(≈ USD 2,485)Rp 48,560,000(≈ USD 3,035)

同一票货,仅抬头资质不同,税就差 Rp 8,800,000(约 22%)。这笔差还没算「税单不在你名下、无法抵扣」这一层 —— 那部分取决于收货方自己的税务处理。算例口径与税率原文见 关税算法页资质页;BM 税率随税号在 0%–40% 之间,凭 FORM E(ACFTA)/ RCEP 可享优惠。

服务费(拖车、报关操作、港杂、派送等)占整票成本的比重随形态与货量变化,本页不写具体金额,以当期报价为准;费用构成与计价口径见 清关费用明细页

常见坑

  • 提单收货人与清关抬头不一致。抬头名称必须与提单收货人一致,发货前一次性核对清,比到港后改省事得多。
  • 以为 CIF 就是卖方管到底。CIF 的风险仍在装上船时转移,目的港的清关与派送不因为卖方付了运费就归卖方。
  • 包税报价里没写清谁承担查验费与滞箱费。被开箱查验会产生额外动作,免箱期超期按天累进 —— 这两项归属没写清,出问题就是扯皮的开始。
  • 低报货值。完税价格被海关上调是按票核定的,且 PPN 与 PPh 会跟着关税一起重算;被要求补税的比例在历史样本里明显高于直接放行的票。这不是省钱,是把风险搬到自己名下。
  • 目的港无人提货。收货方资质或资金没落实就发货,柜子压在港区,免箱期照走。发货前确认「谁提、拿什么抬头提、钱谁出」三件事。

本页为交付形态与费用归属的口径说明,仅供参考,不构成报价、清关或法律承诺。税费与税率适用随法规持续更新,实际申报前必须由清关行 / PPJK 在 INSW 与 CEISA 4.0 按当期法规逐票复核;各形态的服务费以当期报价为准。WUHAN FREEDOM 只做机制说明,不替任何机构发布政策。